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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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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覆盖青岛全域,按照1个核心区+N个联动区进行布局建设。核心区位于胶州,共有61.1平方公里,包括36.7平方公里的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24.4平方公里的概念性规划新区。


国家主席习近平2018年6月10日上午在山东青岛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说,中国政府支持在青岛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还将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为经贸合作提供法律支持。

2018年7月26日,位于山东胶州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青岛多式联运中心启用,为示范区发展提供运输便利。 
2018年10月,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核心区举行集中开工仪式。这是示范区核心区首批建设项目。总投资437亿元26个项目的动工,标志着示范区建设正式启动。
2019年5月,商务部正式复函,支持青岛创建全国首个“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示范区将按照“物流先导、跨境发展、贸易引领、产能合作”发展模式,积极探索与上合组织国家经贸合作模式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经验做法,全力打造面向上合组织国家的对外开放新高地。
20197月24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

2019年10月20日,商务部印发总体方案,商务部、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送了《建设总体方案》的函。至此,上合示范区有了“指导手册”和“操作指南”。

2020年11月10日,上合组织元首理事会宣言欢迎建设上合示范区的倡议。《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莫斯科宣言》指出,成员国将继续加强地方合作,欢迎中方关于在青岛建设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的倡议,充分体现了成员国各方对上合示范区建设的支持、肯定和期待。
2020年11月30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联合公报显示,各代表团团长强调,支持共同研究在青岛建立上合组织成员国技术转移中心的问题。
2020年11月30日,李克强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时表示,中方将发布“中国对上合组织成员国贸易指数”,加快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建设,推动上合组织务实合作朝着纵深方向发展。
2022年1月,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自有关省市权力所属部门承接17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和19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
2022年9月16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撒马尔罕宣言》,表示“成员国将通过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地方合作发展纲要》,举行并继续拓展上合组织成员国地方领导人论坛形式,包括有关国家利用青岛的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平台,进一步深化地方合作。”
2022年11月5日—10日,第五届进博会“中国这十年”对外开放成就展上,展示了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上合示范区)建设成果,呈现出上合示范区对外开放的新形象。
2023年1月4日至5日,省委书记林武来到青岛市,深入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上合示范区、西海岸新区和部分企业、社区调研。他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希望青岛市努力在经济工作中走在前、在改革创新上带好头,为全省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2023年2月15日下午,省委副书记、省长周乃翔在青岛调研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带一路”建设、上合示范区建设的重要论述,聚焦“做实、做好、做美、做响”,加快国际物流、现代贸易、双向投资合作、商旅文交流发展“四个中心”建设,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
2023年5月17日至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在山东调研。在青岛,李强前往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听取示范区建设情况汇报。他指出,建设这一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宣布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党中央赋予山东省和青岛市的重大使命。要努力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拓展合作领域,加强资源对接、优势互补,共同锻造长板,实现互利共赢。